变电站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设计要求
1、消防给水系统
变电站的规划和设计,应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应有可靠地保证;变电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确定。当室内消防用水总量大于10L/s时,地下变电站外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应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变电站消防给水量应按火灾时一次最大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设有消防给水的地下变电站,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变电站户外配电装置区域(采用水喷雾的主变压器除外)可不设消火栓。
2、灭火系统
单台容量为125MW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合成型泡沫喷雾系统或其他固定式灭火装置。其他带油电气设备,宜采用干粉灭火器。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宜采用固定式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变电站中的以下场所和设备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
2)地下变电站、无人值班的变电站,其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火警信号上传至上级有关单位。
3)采用固定灭火系统的油浸变压器。
4)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
5)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
6)地下变电站、户内无人值班的变电站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