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墙体,特别是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因生产、使用等需要开设较大开口而又无法设置防火门时的防火分隔。
1、设置要求
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注释】
D:某一防火分隔区域与相邻防火分隔区域两两之间需要进行分隔的部位的总宽度;
d:防火卷帘的宽度
当D1(D2)≤30m时,
d1(d2)≤10m;
当D1(D2)>30m时,
d1(d2)≤1/3D1(D2),
且d1(d2)≤20m
2)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不应采用水平、侧向防火卷帘。
3)除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4)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设置部位
防火卷帘一般设置在电梯厅、自动扶梯周围,中庭与楼层走道、过厅相通的开口部位,生产车间中大面积工艺洞口以及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部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