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灭火系统
(一)系统工作原理
(二)系统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
将灭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感烟探测器与感温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只有一路信号时,只报警不启动),报警灭火控制器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风机、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经过一段延时时间,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瓶头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道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2、手动控制
将灭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建拨到“手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后,控制器只报警不启动灭火装置,人员确认火灾后,可按下防护区外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紧急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
3、机械应急操作
当防护区发生火情,而控制器故障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拔出相应电磁瓶头阀上的安全插销,操作手柄即可打开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打开选择阀、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另:紧急停止操作
当火灾警报已发出,在延时时间内却发现有异常情况(误报),不需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