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应水量充足,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在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报警;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在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之间有明显的间隔。
3.消防控制室的控制与显示功能
(1)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2)消防联动控制器
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4.信息传输要求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信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信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信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信协议格式将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