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墙
概念 | 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
设置要求 | (1)应直接设在基础上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
(2)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 |
(3)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 |
(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 |
(5)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 |
(6)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被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
二、防火卷帘
(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20m。
(2)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不应采用水平、侧向防火卷帘。
(3)除另有规定外,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4)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