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
二、建筑外保温材料
外保温材料分类
材料 名称 | 胶粉聚苯 颗粒浆料 | EPS板 | XPS板 | 聚氨酯 | 岩棉 | 矿棉 | 泡沫玻璃 | 加气混凝土 |
燃烧性能等级 | B1 | B2 | B2 | B2 | A | A | A | A |
三、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通用要求
(一)外墙内保温
场所 | 保温材料等级 | 防护层厚度 |
人员密集场所 | A | 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
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 A | |
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 | A | |
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 B1 |
(二)外墙外保温
1、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技术要求:
建筑场所 | 建筑高度 | A级 | B1级 | B2级 |
人员密集场所 | 应采用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住宅建筑 | h>100m | 应采用 | 不允许 | 不允许 |
27m<h≤100m | 宜采用 | 可采用 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外墙门窗耐火完整性≥0.5h | 不允许 | |
h≤27m | 宜采用 | 可采用 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 可采用 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外墙门窗耐火完整性≥0.5h | |
其他建筑 | h>50m | 应采用 | 不允许 | 不允许 |
24m<h≤50m | 宜采用 | 可采用 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外墙门窗耐火完整性≥0.5h | 不允许 | |
h≤24m | 宜采用 | 可采用 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 可采用 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外墙门窗耐火完整性≥0.5h |
2、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技术要求
建筑场所 | 建筑高度 | A级保温材料 | B1级保温材料 |
人员密集场所 | 应采用 | 不允许 | |
非人密场所 | h>24m | 应采用 | 不允许 |
h≤24m | 宜采用 | 可采用: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3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