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环形 | (1)设置范围 建筑类型应设情形民用建筑单、多层公共建筑①>3000座的体育馆②>2000座的会堂③占地面积>3000㎡的商店、展览建筑高层均应设置厂房单、多层占地面积>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高层均应设置仓库占地面积>1500㎡的乙、丙类仓库(2)设环形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
穿过建筑的 | (1)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220m时,应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沿街时,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80m |
尽头式 | 难以设环形消防车道或与其他道路连通的消防车道时,可设尽头式消防车道 |
消防水源地 | 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2m |
二、消防车道技术要求
宽度和高度 |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8%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
车道的荷载 | 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
最小转弯半径 | 普通消防车:9m;登高车12m;特种车:16-20m |
车道回车场 | 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高层建筑:15m*15m;重型消防车18m*18m |
消防车道间距 | 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16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