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析】ABCDE。本题考查的是影响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要素。影响建筑构配件耐火性能的因素较多,主要有:材料本身的属性、构配件的结构特性、材料与结构问的构造方式、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的要求等。故本题答案为ABCDE。
3.B【解析】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9
4.C【解析】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2.1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5.C【解析】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锅炉,不得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2.1
6.B【解析】条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2.1
7.B【解析】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实务教材P68
8.A【解析】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9.D【解析】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实务教材P69
10.A【解析】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的房间,可设置一个出口。实务教材P69
11.B【解析】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设置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实务教材P69
12.D【解析】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问,严禁设在民用建筑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2
13.A【解析】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实务教材P67
14.D【解析】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5.2
15.C【解析】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