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式、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湿式系统: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干湿系统: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2、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²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²的地下商场等
一、系统灭火机理灭火剂种类灭火机理二氧化碳窒息、气化冷却七氟丙烷窒息、气化冷却、分解化学抑制惰性气体(IG541)窒息(将防护区氧气将至15%)二、系统分类与组成系统分类方式类别具体内容按使用灭火剂分
一、系统控制系统类型 控制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①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②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③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9月份,233老师会每天更新一道经典案列题,请务必收藏并关注(利用碎片时间重复做、反复做)。华北地区,某大型连锁超市为方便快速地进军华北市场,需加强货物的流通及供货速度,现建有一座货物集散仓库,储存物
8月,程一波老师将带领大家学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考点内容。直播中将通过平面图形、实体图、知识点归纳、带坑习题训练等帮助大家加强对重要考点的理解、掌握;期间,老师也会不定
1、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气体(泡沫)灭火系统应由专用的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自动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一、系统组件储存装置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参数干粉灭火系统是依靠驱动气体(惰性气体)驱动干粉的,干粉固体所占体积与驱动气体相比小得多,宏观上类似于气体灭火系统,因此,可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数据。防护区围护结构具有一定耐火极
干粉灭火系统系统工作原理(一)自动控制方式保护对象着火后,温度上升达到规定值,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到控制器,然后由控制器打开相应报警设备(如声光及警铃),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后将启动瓶打开,
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干粉灭火系统在组成上与气体灭火系统类似。干粉灭火系统由干粉灭火设备和自动控制两大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减压阀、管道及喷嘴组成;后者由火灾探测器、信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置1、灭火剂储存装置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储存容器中二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1、一般规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
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主要由供水系统、执行系统、控制系统组成。供水系统主要由水源、消防水泵、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水泵接合器和管路组成,其目的在于能给装置提供快速的、充足的水源。执行系统由灭火装置、电
泄压面积C——厂房容积为1000m³时的泄压比(m²/m³),其值考试中一般会告诉大家。计算步骤:(1)计算长径比,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2、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7条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气体灭火系统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在博物馆、档案室、通讯机房、电子设备间等较为重要电子仪器场合,但在设置过程中有多处问题容易被设计或施工单位忽视,如防护区及隔断不合格、泄压口被忽略、防
一、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检查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划分、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温度、可燃物的种类、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压、耐火极限及门、窗可自行
一、单项选择题1.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安装地点的常年温度应不低于( )℃。A.1B.2C.3D.42.下列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组验收中,不符合要求的是( )。A.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报警阀组常见故障分析、处理
1、报警阀组漏水
故障原因分析:
1)排水阀门未完全关闭。
2)阀瓣密封垫老化或者损坏。
3)系统侧管道接口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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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用途和特点 七氟丙烷(FM200)自动灭火系统是一种现代化消防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