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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及消防的第三方服务活动,提高消防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公安令第136号修
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续期复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公安消防支队,冀中公安局消防支队,有关社会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0
关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各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公安令第136号修订)、《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续期的公告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有关通知,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于2018年1月20日前向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延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各市、州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推动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
豫公消通〔2017〕175号关于延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各省辖市、航空港区公安消防支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
关于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公安部令第136号修订)、《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
关于做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公安部令第136号修订)、
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延期的公告各公安消防支队,相关单位: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7]272号)要求,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通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经
关于印发《广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社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确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审批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复审工作的通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从业行为监管、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
关于我市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各相关单位:2017年3月16日部局印发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43号令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结合2016年12月2
2016年12月29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公消〔2014〕2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的实际情况,部消防局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公安消防支队,相关单位: 原定201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已到期。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继续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有关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于2017年1月20日前向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申请消防技术服务临时资质和
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各公安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现将公安部消防局《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公消[2016]4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
关于延长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告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公消〔2016〕42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市2016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