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水力计算10.1.1 消防给水的设计压力应满足所服务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压力要求。10.1.7 消防水泵或消防给水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或设计压力,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
8.1 一般规定8.1.1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有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给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但当城镇人口小于2.5万人时,可为枝状管网;2 接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
7.1 系统选择7.1.1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火栓应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7.1.2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强条)。7.1.3 室内环境温
6.1 一般规定6.1.1 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重要性、次生灾害、商务连续性、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可靠性和供水方式,并应满足水灭火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
5.1 消防水泵5.1.1 消防水泵宜根据可靠性、安装场所、消防水源、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扬程等综合因素确定水泵的型式,水泵驱动器宜采用电动机或柴油机直接传动,消防水泵不应采用双电动机或基于柴
5.2 高位消防水箱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³,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
4.1 一般规定4.1.1 在城乡规划区域范围内,市政消防给水应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4.1.2 消防水源水质应满足水灭火设施的功能要求。4.1.3 消防水源应符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