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参加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和填写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10房间审核,审核完之后到209房间办理合格证书。
办证所需要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领证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领证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市劳动公园北门西北侧)市人社局二楼209、210房间
联系电话:52424116、 5242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