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通过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办理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
2018年6月11日-7月11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
二、领证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需取证人员如实填写,张贴本人照片,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印章)一份;
3、如代领,请同时带好考生本人及带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领取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安居北路119号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乌鲁木齐市五十中对面)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联系人:于龙、李义
咨询电话:0991-4688442,4688441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
2018年6月5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须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需经注册后生效,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之后需要进行延续注册,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