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9〕19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4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资格证书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尽快通知本人做好办理资格证书准备工作。
资格证书由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部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后负责发放。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其他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者,将取消其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