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一、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应试人员本人承诺进行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
举报电话:0471-6600198、6601168
举报邮箱:nmgrskszx@126.com
二、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领取证书时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领取证书后接到相关举报,一经查实我中心将依据应试人员本人承诺进行处理。
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考生领取证书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考生需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学历证书(原件);报考承诺书;资格审核表(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考生服务-资源下载中自行下载,按规定填写)。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