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考生在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找寻到公司进行注册,那么证书未注册会失效或者作废吗?学霸君为大家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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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了解到: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所以各位考生朋友们如果实在是暂未找到公司进行注册也不用太过惶恐,参加继续教育后申请初始注册即可。
初始注册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材料: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具有注册消防I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管理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制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委托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
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注册级别,采取集中面授、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对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