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省人事考试院通知,现将本市关于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证书将采取统一邮寄方式进行送达。请考试合格人员自行登录网站申请邮寄证书。
一、考生可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link.233.com/20820/web/news/newsList_18.html)“证书领取”模块,经实名注册后按操作流程申请邮寄。
二、本着为考生负责的原则,合格证书邮寄注册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代领。
三、邮寄证书申请时请详细填写本人收件地址及联系电话等收件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邮寄费用采取到付方式。
四、考试合格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应包括《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共两项资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需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0552-12333
附件: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蚌埠市合格人员名单
2025年3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19863/xwdt/tzgg/140873155.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