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发放丨关于发放汕头考区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汕头考区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已到,现将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清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全部合格人员
二、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地址: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电话:0754-88489856。
(二)证书免费邮寄(仅限本人签收)
考生本人用电脑端的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申请办理(流程:使用粤省事登录→选择“证书邮寄申请”→选择“考试机构邮寄”,点击“进入”→选择相应的考试项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手机→提交申请)。
证书邮寄申请时限: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30日。
注意:
1、申请“证书直邮”方式领取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由部人事考试中心直接邮寄给申请人,不在此次证书发放的范围。
2、证书邮寄受理后,每月定期安排寄出,请耐心等待。超过申请时限,不再受理邮寄申请,只能选择现场领取。
3、申请邮寄后,在系统办理状态更新为“已邮寄”前,考生仍可以选择现场领取证书。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k05j3Dn6zq4MpVsUOOfpzg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