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一级消防、勘察设计资格考试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为切实提高考试服务水平,方便广大考生,上述职业资格证书除继续提供现场领取证书服务外,同时提供证书邮寄网上申请服务,考生可自主选择。
一、现场领取
为保证证书领取的准确,防止其他人员冒领导致证书遗失等情况,请考生本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310办公室(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领取合格证书。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考生本人无法前来领取证书,请代领人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持证人签字的个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办理领取手续。领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证书邮寄
申请邮寄的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微信服务号,进入“考生服务”—“我的证书”栏目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申请。

邮寄证书业务仅限于持证人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考生通过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微信实名认证后申请证书邮寄业务(证书原则上只能由本人签收,请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职业资格证书将联系快递公司(邮政EMS)寄发给申请人,邮寄证书服务收费方式将采取邮费到付。
咨询电话:0731-28813393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5549/c923/20250319/i2333276.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