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报名时所选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二、办证时间、地点
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2016年5月3日- 5月20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应考个人: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或人事档案存放处)
各主管部门: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服务大厅(415室)
咨询电话:82658002
三、办证所需材料
1、《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2、2015年度的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4、《2015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此表由主管单位填写);
5、主管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证书编号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
(二)单位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档案存放地)盖章,领取证书时需完整加盖两个公章。
附件1.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 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