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及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或提供本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地点
1.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查采取属地化原则,一般来说报考人员需带上述材料前往个市(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资格审查。
2.中央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写材料前往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