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对学历有限制,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才能进行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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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考条件(免考一科)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就抓紧时间备考。
三、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专业要求)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按《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专业划分 | 专业名(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
温馨提示:任何专业都可以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只是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四、哪些单位单位可以开工作证明?
消防重点单位可以开工作证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如下: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