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罚。
一、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1)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人密场所】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2021】
责令限期改正 | -- |
逾期不改正 | 5000-50000元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00-2000元 |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产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