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从业条件和范围: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
(一)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 |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 |
(五) 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 |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 (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从业准则,开展下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2)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注意:不包含属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范围的灭火器检查、维修)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