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层数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建筑层数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建筑高度 | 层数 | |
顶部突出不计入 | 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 | 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
一般计算规则 | 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 或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 自然层 |
底部不计入 | 对于住宅,≤1.5、≤ 1.5或≤ 2.2 | ≤ 1.5或≤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