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布置厂房、仓库平面布置要求
内容 | 厂房内 | 仓库内 |
甲、乙类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
员工宿舍 | 不应设置 | |
办公室、休息室 | 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 贴邻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抗爆墙分隔: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 | 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也不应贴邻。 |
丙类厂房(丙、丁类仓库)内设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并应设置至少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设置独立安全出口);隔墙上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
厂房内 | 要求 |
中间仓库 | 甲、乙类: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靠外墙布置。对于需用量较少的厂房,如有的手表厂用于清洗的汽油,一昼夜需用量只有20kg,则可适当调整到存放1~2昼夜的用量;如一昼夜需用量较大,则要严格控制为一昼夜用量。 |
甲、乙、丙类: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分隔。 | |
丁、戊类: 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隔开。 | |
耐火等级和面积要同时符合仓库的相关规定,且与所服务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得大于该类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厂房和中间仓库耐火等级一致且就高) | |
中间储罐 | 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大于5m³。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
变、配电站 | 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并供该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 (配) 电站,应采用无开口的防火墙或抗爆墙一面贴邻,与乙类厂房贴邻的防火墙上的开口应为甲级防火窗。其他变 (配) 电站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以及爆炸危险性区域外,不应与甲、乙类厂房贴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