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走道是指设置防烟设施且两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分隔,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直通地面的出口数量 | 不得少于2个,并设置在不同方向。 只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一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
净宽度 | 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
前室 |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
消防设施 | 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 |
内部装修 | 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
避难走道到地面的距离 | 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