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检查项目
(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 %时应及时补充。
(3)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
1)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
(二)季度检查项目
(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三)年度检查要求
(1)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
(2)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预制灭火系统应各取1套,进行模拟喷气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