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性检查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当确需设置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时,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醒目标志。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可能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场所,并应采取与设置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的防护措施。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手提式灭火器安装设置检查
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者挂钩、托架上;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可直接将其放置在地面上。
1.灭火器箱
(1)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或者拴系。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方便灵活(开启力不应大于50N),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除不影响灭火器取用和人员疏散的场合外,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7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3.2.3为不小于175°《灭火器箱》(GA139-2009)5.4.3为160°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
(3)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离地面距离不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距离不小于0.08m的要求确定。
2.灭火器挂钩、托架
(1)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设置)的静载荷,承载5min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2)挂钩、托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
2)2具及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应可任意地取用其中1具。
(3)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开启方式应从正面可以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应掉落。
(4)挂钩、托架的安装高度满足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m的要求。
(三)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
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