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意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1)自检功能。
(2)操作级别。
(3)屏蔽功能。
(4)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5)故障报警功能: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任一故障均不应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6)短路隔离保护功能。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火警优先功能。
(8)消音功能。
(9)二次报警功能。
(10)负载功能。使任一总线回路上有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11)复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