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的设置要求
(1)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2)根据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配备消防装备器材。
(3)人员配备不宜少于6人。
(4)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岗位并明确职责,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站长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5)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 24 小时值班备勤。
(6)接到火警信息后,应在 1min 内核实火情,3min 内到达现场处置。
(7)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