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预案编制工作组,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预案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二)资料收集与评估
为使所编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符合客观实际,应进行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要全面分析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及危害程度;要合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火灾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估;要客观评价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员工消防技能、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火灾危险源和存在问题,提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主要措施。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可借鉴国内外同行业火灾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三)编写预案
预案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事故和影响范围分级分类编制,科学编写预案文本,明确应急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以及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要求。
单位应编制总预案,单位内各部门应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编写分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编写专项预案。
对于多产权、多家使用单位应委托统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编制总预案,各单位、业主应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分预案。集团性、连锁性企业应制定预案编制指导意见,对下级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下级单位应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预案。对于分班作业的单位或场所,应针对不同的班组分别编制预案和组织演练。对于经营性单位则应针对营业和非营业等不同时间段分别编制预案和组织演练。
(四)评审与发布
预案编制完成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预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将正式文本发放到每一位员工。
(五)修订预案
修订预案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单位和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性质、功能分区的改变及日常巡查、预案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