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烟分区设置
二、挡烟设施
防火分区
在建筑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措施,一方面通过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防火分隔;另一方面利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防火区域,可以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一)检查内容
二、建筑内的中庭
三、有顶棚的步行街(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四、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五、建筑外(幕)墙
六、变形缝
防火分隔设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式的,如建筑中的内外墙体、楼板、防火墙、防火隔间等;另一种是活动式(可启闭式) 的,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
一、防火墙
二、防火门
三、防烟窗
四、防火卷帘
(一)检查内容
(二)检查方法
五、防火阀
六、排烟防火阀
排烟防火阀的组成、形状和工作原理与防火阀相似。 其不同之处主要是安装管道和动作温度不同,防火阀安装在通风、 空调系统的管道上时,公称动作温度为 70℃;而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公称动作温度为 280℃。
七、防火隔间(检查内容)
一、建筑缝隙防火封堵
(一)检查内容
(二)检查方法
二、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
防火分区的划分
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分隔完整性进行检查,核实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1)工业建筑检查时,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等因素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在同一座仓库或仓库任一个防火分区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1)对于作业型的物流建筑,由于其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防火分区根据其生产加工的火灾危险性对应规范相应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规定进行检查,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的要求确定其防火分区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2)对于以仓储为主或分拣加工作业与储难以区分哪个功能为主的物流建筑,按规范中有关仓库的规定进行检查,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规范中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进行检查。
(2)民用建筑检查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或层数、使用性质等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3)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设置的避难走道无须划分防火分区。
(4)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散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防火分隔的完整性
防火分隔的完整性主要通过防火分隔设施实现。
(1)防火卷帘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并检查防火卷帘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是否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实。在关团后县有烟密闭的性能。
(2)对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检查是否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对建筑内的隔墙,包括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检查其是否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
(二)检查方法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1)防火分隔措施
①防火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②防火玻璃墙,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③防火卷帘,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④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消防设施
①中庭设置排烟设施。
②高层民用建筑中,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使用功能
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可燃物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4)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
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应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2A+B1)
(1)两侧建筑
两侧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设置回廊或挑檐时,挑出宽度不应小于1.2m。
(2)两侧建筑商铺
①每间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
②商铺之间设置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采用乙级门窗。
③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④上部各层设置回廊或连接天桥,开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37%。
(3)步行街端部
不宜封闭,确需封闭,外墙上需设置可开的门窗,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层外墙面积的一半。
(4)步行街顶棚
其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顶棚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m。
顶棚设置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
(5)消防设施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每隔30m设置DN65mm的消火栓,并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铺内外均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每层回廊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一)检查内容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空间净高(m) | 最大允许面积(㎡) | 长边最大允许长度(m) |
H≤3.0 | 500 | 24 |
3.0<H≤6.0 | 1000 | 36 |
H>6.0 | 2000 | 60; 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不应大于75。 |
H>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挡烟设施。 |
挡烟设施
用于防烟分区挡烟的设施主要有隔墙、挡烟垂壁和结构梁等。
(一)检查内容
(1)挡烟高度
挡烟高度即指各类挡烟设施处于安装位置时,其底部与顶部之间的垂直高度,要求不小于储烟仓厚度且不得小于500mm。
(2)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有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
(二)检查方法
(1)查看挡烟垂壁的外观。
(2)测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
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采用多节垂壁搭接的形式使用时,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
(3)活动式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
(4)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应<7s,挡烟垂壁应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5)采用加烟的方法使感烟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或由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控制信号,观察防烟分区内的活动式挡烟垂壁应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6)切断系统供电,观察挡烟垂壁应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实体墙。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墙的设置位置
(1)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具有相应耐火性能的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并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结构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
(2)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3)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
(4)建筑外墙为不燃烧性墙体时,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2.防火墙墙体材料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对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因火灾时延续时间较长,燃烧过程中所释放的热量较大,因而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要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一般不开设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穿越管道
防火墙内不应设排气道,严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穿过。
4 、防火封堵的严密性
防火墙、隔墙墙体与梁、楼板的结合应紧密,无孔洞、缝隙;墙上的施工孔洞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墙体上嵌有箱体时应在其背部采用不燃材料封堵,并满足墙体相应耐火极限要求。
(一)检查内容
(1) 防火门的选型防火门按开启状态分为常闭防火门和常开防火门。对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优先选用常开防火门,其他位置均采用常闭防火门。对于常闭防火门,应在门扇的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志。
常见的防火卷帘有钢质防火卷帘和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卷帘的设置部位对设置在中庭以外的防火卷帘,须检查其设置宽度。
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 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2)防火卷帘的选型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一般不宜选用侧式防火卷帘。
(一)检查内容
1.防火阀的外观
2.防火阀 的安装位置
防火阀 主要安装在风管靠近防火分隔处,暗装时,安装部位应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具体检查要求为:
(1) 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在以下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 70℃的防火阀: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建筑变形缝处,建筑内未按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整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的水平管段处,均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管道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区域的措施。
(2)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并宜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
(3)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防火阀。
3.防火阀的公称动作温度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挂油烟管道与竖向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150℃。其他风管上安装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均为70℃ 。
4.防火阀的控制功能
主要检查防火阀的手动、联动控制和复位功能。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状态,可手动关闭,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自动关闭,且均能在消防控制室接到防火阀动作的信号。
(二)检查方法
(1)查看防火阔外观,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安装牢固,阔体内不得有杂物。
(2)在防火阔现场进行手动关闭、复位操作,观察防火阔的现场手动关闭和复位功能。防火阀动作灵敏、关闭严密,并能向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关闭防烟分区的防火阀,观察防火阀的远程关闭功能。防火阔的关闭、复位功能正常,并能向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4)使防烟分区内符合联动控制逻辑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该防烟分区内的防火阀应能自动关闭,并向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 接通电源操作试验 1~2 次,以确认系统工作性能可靠,输出信号正常。
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排烟防火阀的组成、形状和工作原理与防火阀相似。其不同之处主要是安装管道和动作温度不同,建筑通风用的防火阀主要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公称动作温度为70℃,而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公称动作温度为280℃。
(1)面积: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
(2)防火分隔: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4m。
(3)内部装修材料: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4)使用用途: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一)检查内容
(1)对于楼板之间、楼板与防火分隔墙体之间、防火分隔墙体之间的建筑缝隙防火封堵,当使用时无振动或伸缩的缝隙,宜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应在背衬材料外覆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当使用时有振动或伸缩的缝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应在背衬材料外覆盖弹性有机防火封堵材料。
(2)对于建筑幕墙的层间封堵,幕墙与建筑窗槛墙之间的空腔应在建筑缝隙上、下沿处分别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且填塞高度均不应小于200mm; 在矿物棉等背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矿物棉下面应设置承托板:
幕墙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之间的空腔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填塞厚度不应小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的厚度,两侧的背衬材料的表面均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对于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的层间防火封堵,应在与楼板水平的位置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完全填塞,且背衬材料的填塞高度不应小于200mm,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封堵的构造应具有自承重和适应缝隙变形的性能。
(4)对于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建筑变形缝在防火分隔部位的防火封堵,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背衬材料的填塞厚度不应小于200mm,背衬材料的下部应设置钢质承托板,承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承托板之间、承托板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在背衬材料的外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二)检查方法
全数检查建筑缝隙防火封堵有无脱落、变形、开裂等现象。对防火封堵的宽度、深度、长度还应使用工具进行测量,其中每个防火分区抽查建筑缝隙封堵总数的20%,且不少于5处,每处现场取样5个点(当同类型防火封堵少于5处时,应全部检查)。
(1) 检查防火封堵的宽度。使用直尺测量缝隙封堵的宽度,取5个点的平均值.
(2)检查防火封堵的深度。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取样的材料厚度。
(3) 检查防火封堵的长度。使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封堵部位的长度。
(一)检查内容
(1)当熔点不低于1000℃且无绝缘层的金属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形间隙应采用无机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或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有机防火封堵材料。
2)贯穿部位附近存在可燃物时,被贯穿体两侧长度各不小于1.0m范围内的管道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2)当熔点不低于1000℃ 且有绝缘层的金属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绝缘层为熔点不低于1000℃ 的不燃材料或贯穿部位未采取绝热措施时,防火封堵应参照上述“检查内容”第 (1)条的规定设置。
2)当绝热层为可燃材料,但被贯穿体两侧长度各不小于1.0m范围内的管道绝热层为熔点不低于1000°C的不燃材料时,防火封堵应参照上述“检查内容”第 (1)条的规定设置。
3)当不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时,环形间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材料填并覆盖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且无第一种措施)
在竖向贯穿部位的下侧或水平贯穿部位两侧的管道上,还应设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带。
(3)当熔点低于1000°C的金属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为单根管道贯穿时,环形间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对于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在竖向贯穿部位的下侧或水平贯穿部位两侧的管道上还应设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带。
2)当为多根管道贯穿时,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每根管道均应设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带。
3)当在无绝热层的管道贯穿部位附近存在可燃物时,被贯穿体两侧长度各不小于1.m范围内的管道还应采取防火隔热防护措施。
(4)塑料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对于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还应在竖向贯穿部位的下侧或水平贯穿部位两侧的管道上设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带。
(5)耐火风管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宜采用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或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风管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6)管道井、管沟、管窿防火分隔处的封堵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有机防火封堵材料。
(二)检查方法
全数检查贯宽孔口防火封堵有无脱落、变形、开裂等现象。对防火封堵的宽度、深度还应使用工具进行测量,其中每个防火分区抽查建筑缝隙封堵总数的30%,且不少于5处,每处现场取样3个点(当同类型防火封堵少于5处时,应全部检查)。
(1) 检查防火封堵的宽度。使用直尺测量贯穿孔口的宽度。
(2) 检查防火封堵的深度。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取样的材料厚度,取3个点的平均值。
常见建筑构造防火封堵
1.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名称 | 防火要求 |
电梯井 | 1.应独立设置 2.井内不应敷设或穿过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及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电线或电缆等。 3.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 |
电缆井 管道井 排烟道 通风道 垃圾井 |
1.应分别独立设置 2.井壁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0h 3.除通风管道井、送风管道井、排烟管道井、必须通风的燃气管道竖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竖井可不在层间的楼板处分隔外,其他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防火分隔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性能。 |
2、建筑外墙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沿外墙开口蔓延至建筑其他楼层内的措施。在建筑外墙上水平或竖向相邻开口之间用于防止火灾蔓延的墙体、隔板或防火挑檐等实体分隔结构,其耐火性能均不应低于该建筑外墙的耐火性能要求。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套房开口之间的水平距离或防火措施应满足防止火灾通过相邻开口蔓延的要求。住宅分户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体、防火隔墙与建筑外墙、楼板、屋顶相交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至另一侧的防火封堵措施。
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防止火灾通过幕墙空腔等构造竖向蔓延的措施。
3、变形缝
电气线路和各类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竖井井壁、建筑变形缝处和楼板处的孔隙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