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是指根据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来决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具体来说,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 | 且同时满足 |
≤5% | 1、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
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工段<10% | |
1、封闭喷漆工艺 | |
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工段<20% | 2、保持负压 |
3、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