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共同规定
工业建筑 | 民用建筑 |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多层仓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 |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和1.00h。 | |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 |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 |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规定。 | |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