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布置要求有:
①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②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③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200㎡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硫散门
④分隔单元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一、二级22,三级20,四级15m),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