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度计算
商业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单位:人/㎡) | |||||
楼层位置 | 地下第二层 | 地下第一层 | 地上第一、二层 | 地上第三层 | 地上第四层及以上各层 |
人员密度 | 0.56 | 0.60 | 0.43~0.60 | 0.39~0.54 | 0.30~0.42 |
备注 | 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中规定值的30%确定。 |
其他建筑类型 | 人员密度 |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 |
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 | |
餐馆、饮食店、食堂等 | 固定座位的1.1倍计算 |
展览厅 |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的人员密度以不宜小于0.75人/m2计算 |
办公建筑 | 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²,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²。 专用办公室:手工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²;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7m² 会议室: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中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2.00m²/人,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00m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