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型地下商场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且防火分隔措施应可靠、有效。
2. 商业步行街的分隔
3.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
(4) 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