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对于采用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当楼梯间和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楼梯间、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对于在梯段之间采用防火隔墙隔开的剪刀楼梯间,当楼梯间和前室(包括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每个楼梯间、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均应分别独立设置,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