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启动:
1. 现场手动启动;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
3.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 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的功能。
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