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进行2天,共3个科目。
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应考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与考试无关的用品根据考场老师的要求放置在物品存放处。如:手机、包、书籍、资料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等。手机置于关机状态,并上交至指定位置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参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 、《刑法修正案(九)》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摘录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