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烟分区的概念
为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与有组织排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藉防烟分区,使 烟气集于设定空间,通过排烟设施将烟气排至室外。防烟分区范围是指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从顶棚向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为界,从地板到屋顶或吊顶之间的规定空间。
屋顶挡烟隔板是指设在屋顶内,能对烟和热气的横向流动造成障碍的垂直分隔体。
挡烟垂壁是指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档烟设施。活动 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二、防烟分区的作用
大量资料表明,火灾现场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烟害所致。发生火灾时首要任务是把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控制在一定的区域 之内,并迅速排出室外。为此,在设定条件下必须划分防烟分区。设置防烟分区主要是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使 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致随意扩散,并进而加以排 除,从而达到有利人员安全疏散,控制火势蔓延和减小火 灾损失的目的。
三、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
设置防烟分区时,如果面积过大,会使 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增加受灾面,不利安全 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 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
1.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4.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某些情况下,如1层面积过小,允许包括1个以上的楼层,但以不超过3层为宜。
5.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含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平方米;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此外,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 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垂壁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m。
四、防烟分区的划分方法
防烟分区一般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和要求不同,可按其用途、面积、楼层划分:
(一)按用途划分
对于建筑物的各个部分,按其不同的用途,如厨房、卫生间、起居室、客房及办公室等,来划分防烟分区比较合适,也较方便。国外常把高层建筑的各部分划分为居住或办公用房、疏散通道、楼梯、电梯及其前室、停车库等防烟分区。但按此种方法划分防烟分区时,应注意对通风空调管道 、电气配管、给排水管道等穿墙和楼板处,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二)按面积划分
在建筑物内按面积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基准防烟分区,这些防烟分区在各个楼层,一般形状相同、尺寸相同,用途相同。不同形状的用途的防烟分区,其面积也宜一致。每个楼层的防烟分区可采用同一套防排 烟设施。如所有防烟分区共用一套排烟设备时,排烟风机的容量应按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计算。
(三)按楼层划分
在高层建筑中,底层部分和上层部分的用途往往不太相同,如高层旅馆建筑,底层布置餐厅、接待室、商店、会计室、多功能厅等,上层部分多为客房。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底层发生火 灾的机会较多,火灾概率大,上部主体发生火灾的机会较小。因此,应尽可能根据房间的不同用途沿垂直方向按楼层划分防烟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