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分隔物的概念
防火分隔物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 延,且能把建筑内部空间分隔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物体。
常用防火分隔物有防火墙、防火 门、防火卷帘、防火 水幕带、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等。
二、防火墙
防火墙是由不燃烧材料构成的,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墙。
防火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通常防火墙有内防火墙、外防火墙和室外独立墙几种类型。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设置部位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墙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目前《建规》的规定为 4h,《高规》的规定为3h。
2.防火墙应直接砌筑在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当防火墙一侧的屋架、梁和楼板等因火灾影响而破坏时,不至使防火墙倒塌。
3.防火墙应截 断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屋顶结构,且应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屋面不小于500mm。防火墙应高出不燃烧体屋面不小于400mm。但当建筑物的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时,高层建筑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包括纵向防火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不必高出屋面。
4.建筑物的外墙如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突出难燃烧体墙的外表面400mm。防火带的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m。
5.防火墙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将防火墙加高,使之超过天窗结构400-500mm,以防止火势蔓延。
6.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民用建筑如必须设置时,其两侧的墙身截面厚度均不应小于120mm。
7.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孔洞,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并应能自关闭。
8.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 不应穿过(高层民用建筑为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如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体将缝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
9.建筑物内的防火墙宜设在转角处。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 窗时,距离可不限。
10.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 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可不受距离限制。
三、防火门
防火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 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它是设置在防火分区间、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且具有一定耐火性的活动 的防火分隔物。
防火门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 外,更重要的是还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特殊功能 。它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或延缓火灾蔓延,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一)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和适用范围
1.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门为甲级防火门。甲级防火门主要安装于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上。建筑物内附设一些特殊房间的门也为甲级防火门,如燃油气锅炉房、变压器室、中间储油等。
2.乙级防火 门。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门为乙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和通向前室的门,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以及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 门。
3.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0.6h的门为丙级防火门。建筑物中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 的检查门和高层民用建筑中垃圾道 前室的门均应采用丙级防火 门。
(二)防火门的检查
防火门除具有可靠的耐火性能和合理的适用场所外,检查防火门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设防门的空调机房、库房、客房等除外)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2.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能自行关闭。
3.双扇和多扇防火 门,应设置顺序闭门器。
4.常开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 。
5.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应跨越变形缝,防止烟火通过变形缝蔓延扩大。
6.防火门上部的缝隙、孔洞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充,并应达到相应的耐火极限要求。
四、防火窗
防火 窗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防火窗一般安装在防火墙或防火 门上。
防火窗的分类,按安装方法可分为固定窗扇防火 窗和活动窗扇防火窗。按耐火极限可分为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窗为甲级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0.9h的窗为乙级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0.6h 的窗为丙级防火 窗。
防火 窗的作用:一是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此种窗多为固定窗;二是采光,此种窗有活动 窗扇,正常情况下采光通风,火灾时起防火分隔作用。活动窗扇的防火窗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关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