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
7.1.1 风口风速
技术要求: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s。
检验类别:B
检验器具:风速仪。
检验方法:按7.4规定用风速仪测量风口风速,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1.2 加压送风口的布置结构形式
技术要求:
a)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应每隔2—3层设一个,前室加压送风口每层设一个,风口结构型式符合设计要求。
b)送风口应设在靠近地面的墙面上。
检验类别:a)A,b)C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
7.1.3 加压送风阀的功能
技术要求:
a)加压送风阀应能手动、电动及远距离开启,并能手动复位。
b)加压送风阀的联动开启符合要求。
检验类别:a)b)B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试验。
7.1.4 机械加压送风机
技术要求:
a)送风机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安装位置及防震防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风机应有主备电源,且切换正常。
c)风机现场、远程启停正常。
d)风机启动后运转正常。
e)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f)控制室应有风机工作状态显示。
检验类别:a)b)c)d)A,e)f)C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并试验。
7.1.5 送风管道的检验
技术要求:送风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内部应光滑,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检验类别:B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
7.1.6 系统风压测定
技术要求:
a)防烟楼梯间余压值为40一50Pa。
b)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问)余压值为25—30Pa。
检验类别:a)b)A
检验器具:微压计。
检验方法:联动开启任一加压送风系统,用微压计分别测试防烟楼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等有关部位的余压值,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2 机械排烟系统
7.2.1 机械排烟系统设置
技术要求: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检验类别:B
检验方法:目测。
7.2.2 排烟风机风量及排烟口风速
技术要求:
a)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分防烟分区的房间时,每平方米排烟量不小于60m3/h。
b)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每平方米排烟量不小于120m3/h。
c)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控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d)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s。
检验类别:a)b)c)A,d)B
检验器具:风速仪、0一50m卷尺。
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防烟分区的尺寸并计算其面积或体积,用风速仪按7.4规定测量排烟口风速,计算防烟分区的排烟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2.3 排烟口位置及功能
技术要求:
a)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m;排烟口距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b)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可手动复位,其手动开启高度符合要求。
c)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检验类别:a)C,b)c)B
检验器具:0一50m卷尺。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并试验。
7.2.4 排烟管道的检验
技术要求2dF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内部应光滑,与排烟风机的连接必须采用不燃柔性接头。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检验类别:B
检验器具:0一5m钢卷尺。
检验方法:查排烟管道隔热层的材料检验报告,测量排烟管道与可燃物的距离。
7.2.5 防火阀的设置
技术要求:
a)防火阀应有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b)防火阀应设在排烟支管口、排烟风机的入口处以及排烟管道、通风空调管道穿过防火墙处。
c)防火阀平时应处于开启状态;手动关闭时动作应正常,并向消防中心发出阀门关闭信号;排烟风机入口处防火阀关闭时,联动停止排风机;手动能复位。
d)防火阀应设置单独的吊架。
检验类别:a)b)c)d)B
检验方法:查看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平时是否开启,手动关闭时动作是否正常,是否联动停止排烟风机,手动是否能复位。查看防火阀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7.2.6 机械排烟风机
技术要求:
a)风机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安装位置及防震、防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
b)排烟风机可采用普通离心风机或专用排烟轴流风机。
c)排烟风机应有主备电源,且切换正常。
d)风机现场、远程启停正常。
e)风机启动后运转正常。
f)控制室应有风机工作状态显示。
检验类别:a)c)d)e)A,b)B,f)C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并试验。
7.3 系统联动功能
7.3.1 手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手动开启任何一个送风口、排烟口时,信号送到控制中心,确认后,风机启动。该防火分区的所有通风、空调设备以及相关的防火阀能关闭。
检验类别:A
检验方法:手动开启送风口、排烟口,观察风机及防火阀运行、动作情况,观察通风、空调设备状态。
7.3.2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当探测器接到火警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即可自动或远程控制打开有关部位的送风口、排烟口,启动风机,并关闭通风、空调设备及有关防火阀。
检验类别:A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
检验方法: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对探测器加烟,观察送风口、排烟口、风机、空调、防火阀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7.4 送风口、排烟口风速的测量方法
送风口、排烟口的形状一般为矩形,如图8所示。
将送风口或排烟口的断面划分为若干等面积的小矩形,小矩形每边长200mm左右(如图9所示),用风速仪测量每个小矩形中心的风速,取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