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气防爆
一、检查内容
1.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因为铝线机械强度差、容易折断,需要进行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同时在联接技术上难于控制并保证质量,所以不得选用铝质的,而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面积在1区为2.5mm2以上,2区为1.5mm2以上。
2.导线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过载、防止短路把电线烧坏或过热形成火源,绝缘电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自动开关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3.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查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高处或埋人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气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4.线路的连接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得绕接。铝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采用可靠的铜一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5.电气设备的选择
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得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根据粉尘的种类,选择防尘结构或尘密结构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6.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发生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所以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须接地。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1)在导线不良的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38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44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敷设铠装电缆的金属构架。
检查时还需注意,接地干线宜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电气设备材料清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提交的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及相关资料,了解环境可能出现爆炸的危险介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电气装置的组成等基本数据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结合消防设计文件现场查验各类型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和防爆标识;测量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
第三节 设施防爆
一、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一)检查内容
1.空气调节系统的选择
对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的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检查其空气调节系统是否采取不循环使用的方式;对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检查其是否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以及其空气是否循环使用。
2.管道的敷设
严禁厂房内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检查其排风管是否为明装,并须检查其是否采用金属管道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
3.通风设备的选择
对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检查其送、排风系统是否选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对燃气锅炉房,检查其是否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以及其排风量是否满足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4.除尘器、过滤器的设置
对排除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的排风机,检查在进入排风机前的除尘器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5.接地装置的设置
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以及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机械通风设施,检查其是否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通风空调平面图和设备材料表、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通风空调设备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建筑的用途、规模,是否有爆炸危险场所或部位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核实风机选型、接地装置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1.供暖系统
主要检查内容为:
1.供暖方式的选择
对一些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应检查其供暖系统是否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主要有: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采暖温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2.供暖管道的敷设
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应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同时,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的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的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