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救援设施的布置
一、消防电梯
(一)检查内容
1.消防电梯设置的数量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性和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设置消防电梯及其数量。通常,消防电梯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1台;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允许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共用1台消防电梯。
2.消防电梯前室的设置
主要检查消防电梯前室设置位置、使用面积、首层能否直通室外或通向室外通道的长度。需要注意的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
3.消防电梯井、机房的设置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开;在隔墙上开设的门须为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配置
主要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行驶速度、轿厢的内部装修材料、通信设备的配置,以及消防电梯的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采取的防水措施。
5.消防电梯的排水
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应设置挡水设施。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等资料,了解建筑的性质、高度和楼层的建筑面积或防火分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并开展现场检查。按每栋建筑的实际安装消防电梯的数量进行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核查电梯检测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
2)测量消防电梯前室面积、首层消防电梯间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通道的长度。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和通道长度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使用首层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检查消防电梯能否下降到首层并发出反馈信号,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4)模拟火灾报警,检查消防控制设备能否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下降至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5)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不少于2次的通话试验,通话语音清晰。
6)使用秒表测试消防电梯由首层直达顶层的运行时间,检查消防电梯行驶速度是否保证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
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主要检查内容为:
1.与周边突出物的间距
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与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m。
2.直通屋面出口的设置
从建筑主体通向直升机停机坪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消防设施的配置
直升机停机坪四周必须设置航空障碍灯、应急照明设施和消火栓。
三、消防救援口
主要检查内容为:
1.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其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在外侧设置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2.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尺寸
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宜小于0.80m和1.00m,其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0m。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数量
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逐层设置,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m,并须保证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
4.专用消防口的设置
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设置通往洁净区的专用消防口,其宽度不宜小于0.75m,高度不宜小于1.80m,并应设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