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系统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一、系统的安装与技术检测
(一)风管的安装与检测
1.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
1)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按表3-11-2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5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及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厚大于1.5mm的可采用焊接。
3)风管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他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及风管加固、导流片的设置应按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非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
1)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2)法兰的规格符合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3)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4)无机玻璃钢风管的玻璃布,必须无碱或中碱,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的规定,风管的表面不得出现泛卤或严重泛霜。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风管的安装与检测
1)风管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的安装,不得缩小接口的有效截面。
2)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垫片厚度不应小于3mm,不应凸入管内和法兰外;排烟风管法兰垫片应为不燃材料,薄钢板法兰风管应采用螺栓连接。
3)风管吊架、支架的安装应按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4)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5)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如风机仅用于防烟、排烟时,不宜采用柔性连接。
6)风管与风机连接若有转弯处宜加装导流叶片,保证气流顺畅。
7)风管穿越隔墙或楼板时,风管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严密填塞。
8)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4.风道的施工与检测
砖、混凝土风道的灰缝应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无裂缝,不应漏风、渗水,风道的截面面积、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部件的安装与检测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1)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2)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3)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2.送风口、排烟阀(口)
1)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2)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3.挡烟垂壁
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lOO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距楼地面1.3~1.5m之间。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动作检查。
4.排烟窗
1)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开启、关闭灵活。
3)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1.5m之间,并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灵活、可靠。
(三)风机的安装与检测
1.安装与检测要求
1)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2)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3)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并不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4)吊装风机的支吊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可靠,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5)风机驱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直通大气的进、出风IZl必须装设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防雨措施。
2.检查方法
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二、系统的调试
(一)单机调试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调试
1)进行手动关闭、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关闭应严密。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阀门应联动关闭。
3)阀门关闭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关闭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停止。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2.送风口、排烟阀(口)的调试
1)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远距离控制机构的脱扣钢丝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阀门应联动开启。
3)阀门开启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开启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启动。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3.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挡烟垂壁应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4.自动排烟窗的调试
1)手动操作排烟窗按钮进行开启、关闭试验,排烟窗动作应灵敏、可靠,完全开启时间应符合设计。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排烟窗应能联动开启。
3)排烟窗完全开启后,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5.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
1)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2.0h,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并测定风机的风量、风压、电流和电压,其结果应与设计相符。
3)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风机的启动、停止;风机的启动、停止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
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调试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送风机,分别在系统的不同位置打开送风口,测试送风口处的风速,以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值,分别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7.机械排烟系统的调试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排烟风机和相应的排烟阀(E1),测试风机排烟量和排烟阀(口)处的风速达到设计要求;测试机械排烟系统,还要开启补风机和相应的补风口,测试送风口处的风量值和风速应到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二)联动调试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送风机均能联动启动。
2)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送风口、送风机,启动的送风口、送风机应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2.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能联动启动。
2)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有补风要求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报警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4)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报警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3.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
在火灾报警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4.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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