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準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或直升飞机救助的设施。
2、设置要求
(1)起降区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可能接受的最大机种的全长。为了保证直升飞机的安全起降,起降区的长、宽应为最大机种全长的1.5—2.0倍。在此范围内,不得设有高出屋顶的塔楼、烟囱、金属天线、航标灯桿等障碍物。
(2)屋顶停机坪要有明显标志,其四周要设边界标志,还需设有灯光标志。
(3)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要设置等待区,等待区要能容纳一定数量的避难人员,在其周围设安全围栏,等待区与疏散楼梯间顶层有直接联系,出人口不少于2个,以利于人员集结。
(4)直升飞机停机坪须配备灭火抢险的工具和固定灭火设施。
3、检查要点
(1)通往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疏散楼梯是否畅通;
(2)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附近是否有影响飞机起降的障碍物
(3)检查导航灯、着陆灯、应急照明灯等是否完整好用;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