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每月 | 1.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压力信号器、安全泄压阀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系统的所有组件应元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5.气体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
每季 | 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
每年 | 1.撤下1个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通过报警联动,检验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并进行自动启动方式模拟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此项检查每年进行 1次 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4.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有效期限检查 5.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的钢瓶比例100% 6.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 7.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
五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 1.五年后,每三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2.五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陛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