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
机械排烟系统是由挡烟壁(活动式或固定式挡烟垂壁,或挡烟隔墙、挡烟梁)、排烟口(或带有排烟阀的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
机械排烟系统的工作原理
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烟气排至建筑物外。通常是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由感烟探测将火灾信号传递给防排烟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垂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以及和排烟口联动的排烟防火阀,同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防火调节阀防止烟气从空调、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房间,最后由设置在屋顶的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要求
1、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应符合下列条件:系统的风口、风道、风机等应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当火灾被确认后,应能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和排烟风机,并在15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2、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3、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
4、人防工程机械排烟系统宜单独设置或与工程排风系统合并设置。当合并设置时,必须采取在火灾发生时能将排风系统自动转换为排烟系统的措施。
5、车库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